台州市将淘汰烧结砖瓦窑纳入政府工作考核

   日期:2016-03-08     来源:中国砖瓦网    浏览:256    
核心提示:为全面完成浙江省政府下达的淘汰烧结砖瓦窑工作任务,将该工作纳入县(市、区)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,把压力传递到基层第一线,形

为全面完成浙江省政府下达的淘汰烧结砖瓦窑工作任务,将该工作纳入县(市、区)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,把压力传递到基层第一线,形成工作合力。2015年台州市将淘汰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(市、区)政府“腾龙换鸟”考核,占分比例达到7分。


   淘汰烧结砖瓦窑的意义十分重大,根据初步调查,一座24门砖瓦窑,年能耗约2000吨标煤。由于这些砖瓦窑绝大多数没有纳入环保监管体系,业主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重污染、低陈本的废塑料、橡胶时有发生。所以同等能耗下,其污染比电厂等大型企业严重的多。拆除这些企业对于环境保护,节能减排的意义十分重大,也大受周边群众的好评。


   按照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“腾笼换鸟”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(浙政发〔2012〕49号)、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“腾笼换鸟”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12〕112号)文件,“腾笼换鸟”考核办法年初下达任务,为进一步深入推进“腾笼换鸟”,合理评价各地“腾笼换鸟”工作成效。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深入推进,精心部署,明确责任。全市上下有效地形成一个淘汰关停的工作新态势。台州市墙改办对各县(市、区)墙改办的淘汰工作按月定期进行督查,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年底,台州市墙改办组织了十分规范的验收,先是现场踏看,拍照记录,由当地工办、经信局填报盖章,制作原始资料。年底“腾笼换鸟”考核时,将打分汇总表发各县(市、区)公开征求,做到考核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也起到很好的互相促进作用。其中有4个县(市、区)超额完成任务,予以加分,对于没完成任务的县(市、区),严格按照考核办法,不予得分。全市超额完成4座,节约标煤约8000吨,相应减排二氧化碳1.6万吨,二氧化硫0.014万吨,保护耕地160多亩。


   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通过动态化、常态化等考核方式,极大地激发了各县(市、区)政府及墙改部门的工作积极性,确保有效地完成考核,而台州市墙改办在市政府考核工作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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